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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获得安徽省2005—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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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集团公司获得安徽省工商管理局授予“2005——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这一称号获得,表明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芜湖市开展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申报认定活动,其中的条件是: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了解本单位合同订立、履行状况,同时要求熟悉与本生产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能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等,并且诚实守信在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工作,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集团公司近年来在以上各个方面均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通过市工商行政管理对我集团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检查考核,均达到了标准。(张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