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项目招租文件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项目
招租单位: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5月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旗下102台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项目
2、租赁权取得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
(1)如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构成有效竞价的,将再次发布公告,登记时间顺延七个工作日;(2)如到期再次不足三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则组织实施公开竞价;(3)若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则交易双方按底价与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招租人: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4、标的简介:
序号 |
名称 |
产权方 |
招租位置 |
车辆数量(台) |
单价
(元/台) |
出租底价
(万元/年) |
1 |
芜湖市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项目 |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
公交车车身两侧、车尾 |
102 |
1471 |
15 |
合计 |
/ |
/ |
|
/ |
/ |
15 |
5、租赁期限:
(1)租赁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成立5年(含)以上(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中登记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当日);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相关内容(如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或从事广告业务等)(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4)近3年在芜湖市湾沚区须具备广告媒体经营经验(须提供的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
(5)获得国家二级广告企业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竞租时间及地址
1、本次招租定于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在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
2、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前在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登记、现场确认竞租人资格。
四、竞拍所需资料
竞租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相关的媒体经营业绩证明。(格式自拟)
五、竞租规则
1、投标人的竞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取得本次招标的广告经营权,承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支付的款额。
2、投标人的竞标报价必须大于招租公告最低价方为有效报价。
3、本次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如出现多家报价相同,并均不愿意增加报价时,以现场摇号随机决定承租人)。
6、签约。成交后,招租人与承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中的有关要求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六、竞租保证金、租金的支付
1、竞租保证金缴纳的方式:
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万元整。竞租人应于
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租保证金缴入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账户(系以下指定账户)。竞租人是公司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
账 户:175218951023
税 号:913402210514534138
2、竞租保证金的处置
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则于开标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中标方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
- 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七、竞标须知
1、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客运站);
2、竞租人发布车身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要求,符合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广告画面、内容的要求,并符合文明创建要求和规定,如主管部门对不合规要求拆除和罚款等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招租人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造成招租人其他损失的,招租人有权向竞租人追偿。
3、广告张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影响车辆安全,车辆车窗玻璃、后档玻璃(电子屏)及乘客上下门不能张贴。同时,竞租人要保证车牌号放大字样、散热栅栏不得覆盖,车尾(发动机或电池)仓门、加油口(充电口)、货舱门确保正常开启。
4、竞租人严格遵守招租人的相关张贴、施工车身广告的相关要求。
5、由于招租人生产经营等因素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会发生以下变化。竞租人对此无异议,由以下因素造成的租期影响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5.1车辆报废更新。
5.2运营线路的优化调整、整合,新线路开通。车辆运营线路调配,班次减少或增加。
5.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停运。
5.4因恶劣天气、道路施工(封闭)、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临时停运或长时间停运。
5.5因政策原因和政府决定,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运。
6、竞租人在合同期内只有广告发布经营使用权,不得实施将广告位转租、转包、抵押、担保等其它侵权行为。
7、竞租人发布、维护、换贴广告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招租人,并在非营运时间内(收班后至次日出车前)进行。
8、竞租人负责做好广告画面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确保画面清洁无破损。竞租人要不定期对整个车辆外观进行清洗保洁,同时招租人也会不定期对整个车辆外观进行清洗保洁。竞租人制作、发布公交车身广告的维护、画面更换等,由竞租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9、竞租人要确保广告制作、张贴人员的自身安全、场地安全和车辆安全。如发生事故,由竞租人承担全部民事和法律责任。
八、招租单位: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联系及咨询人:王磊
咨询电话:13955339949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
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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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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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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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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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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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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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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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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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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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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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身 份 证 |
证件号码 |
身 份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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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 (竞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年 月 日在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公司会议室开展的湾沚区城区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的竞租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成交确认书
2024年5月11日,针对芜湖市湾沚区公交公司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公开招租,现竞价结束,招租人与承租人对成交结果确认如下:
一、该标的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招租人、承租人对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均无异议。
二、承租人认真阅读了公告,对出租标的有关要求已有清楚了解,接受公告中的内容。
三、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招租人按照相关规定在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承租人应在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承租人逾期不签订的,竞得资格自动丧失,所交竞租保证金招租人不予退还。
四、其他相关事宜,在《合同》中另作约定。
五、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招租人、承租人各执壹份。
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竞租报价单
报价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公交公司公交车辆车身广告经营权招租项目 |
竞租报价
(人民币元) |
大写:
小写: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
竞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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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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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
招租人(甲方):芜湖市湾沚区运泰公交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位发布数量、位置及张贴地点
1.广告位数量:甲方出租102辆公交车身给乙方经营广告发布业务。(详见公告附件)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附件中所列公交车辆进行现场查验,确认公告附件记载的车辆现状与实际情况相符,且该车辆符合本合同租赁目的及用途。
2.广告发布位置:公交车身两侧(车窗以下)及车尾(后档玻璃以下)。
3.张贴地点:芜湖市湾沚区客运站。
二、合同期限和总价
1.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壹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壹年合同,但最长不超过贰年。租赁费用双方协商执行。
2.合同总价:即是102台车辆广告位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广告位租赁费遵循先缴费后使用原则。
3.因政策等因素导致车辆数减少或增加,广告租赁费用按每台车计算。增加车辆期限与本合同约定期限一致。增加或减少车辆按每台车实际月份计算租赁费,计算方法:每台车每月单价=中标总价÷102台车辆÷12个月。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100%租金 元。合同到期前30天内签订次年合同,并缴纳次年合同总价100%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自《成交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5日内必须签订《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广告制作、发布及维护要求
1.乙方发布车身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要求,符合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广告画面、内容的要求,并符合文明创建要求和规定,如主管部门对不合规要求拆除和罚款等一切后果,均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广告张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影响车辆安全,车辆车窗玻璃、后档玻璃(电子屏)及乘客上下门不能张贴。同时,乙方要保证车牌号放大字样、散热栅栏不得覆盖,车尾(发动机或电池)仓门、加油口(充电口)、货舱门确保正常开启。
3.乙方严格遵守招租人的相关张贴、施工车身广告的相关要求。
4.由于甲方生产经营等因素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会发生以下变化。乙方对此无异议,由以下因素造成的租期影响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 车辆报废更新。
- 运营线路的优化调整、整合,新线路开通。车辆运营线路调配,班次减少或增加。
-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停运。
- 因恶劣天气、道路施工(封闭)、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临时停运或长时间停运。
- 因政策原因和政府决定,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运。
5.乙方在合同期内只有广告发布经营使用权,不得实施将广告位转租、转包、抵押、担保等其它侵权行为。
6.乙方发布、维护、换贴广告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在非营运时间内(收班后至次日出车前)进行。
7.乙方负责做好广告画面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确保画面清洁无破损。乙方要不定期对整个车辆外观进行清洗保洁,同时甲方也会不定期对整个车辆外观进行清洗保洁。乙方制作、发布公交车身广告的维护、画面更换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8.乙方要确保广告制作、张贴人员的自身安全、场地安全和车辆安全。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和法律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广告发布工作,乙方发布、维护、换贴广告要提前5日内告知甲方。
2.甲方有责任保护广告画面清洁和完好,乙方发布的广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对广告内容承担审查责任。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广告发布张贴,直至足额支付其应付租金及违约金止。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或给予补偿。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广告发布、制作、张贴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因经营发布等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广告制作、按照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广告位以任何方式予以转让、转租、抵押和担保给第三人。
8.因车辆事故维修、保养、道路施工、恶劣天气、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停运,乙方不得拖欠、减免租金。
9.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之日起一周内,清除车身广告,恢复车身外观原状,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法、不健康、有损市容市貌、损害甲方商誉或者有其他违法侵权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租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概不退还。
3.乙方在合同期内私自将承租广告位转让、转租、抵押和担保给第三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概不退还。
4.因政府车身广告经营权回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据实清算广告费用,乙方无条件进行相关车貌恢复并与甲方做好交接手续。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以下无正文
招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