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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供货工程招标文件(二次)

发布日期:2023-08-04
浏览次数:220

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供货工程

招标文件(二次)

一、招标人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项目
    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供货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whyuntai.com/cn。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已报名单位应在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whyuntai.com/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28日17点00分,并于2023年8月7日17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16室
    3、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3305530425;王工:15955348878
    2023年7月25日
 
投 标 须 知
 
一、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各运泰新能源充电站内更新或新建直流充电桩,按直流120KW双枪一体机共计25台,充电桩机型供货、建设和充电方案。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下表范围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描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充电系统 满足电动车夜间充电和白天快补,采用直流120KW双枪一体式充电桩。 25 需经专业机构认证并出具带“CNAS”标识的认证报告。每把充电枪最大充电功率120kW、250A。
2 充电运营
管理平台
需要提供成熟的充电管理运营平台、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指标,实时监控充电站的充电情况,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指标,但不限于每个车的充电电量、充电时间、打卡计费等信息。 1 支持充电数据采集和统计,满足对接现有平台
3 充电运营智能系统 每台充电桩都配备4G流量卡一张,并提供一年运营所需流量,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  
4 售后服务 为保证设备售后及时性和售后专业性。投标人需在芜湖地区已成立本地化服务公司 1 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全天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工期要求
工期为 30日历天。工期延期按2000元/日罚款(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开工时间为准);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20KW双枪一体机 1、120KW双枪
2、包含主要项目:
2.1、充电主机;
2.2、单枪枪线长度≥7m,
2.3、直流充电控制软件;
2.4、充电监控软件;
2.5包含设备基础、接地、调试、软件、后台物料、辅材等
3、备注:详细技术参数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及业主要求、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及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1、充电桩技术参数及要求
  额定功率要求 120KW
  用户界面 ≥7寸彩色显示触摸屏
输入交流电压 AC380V±15%
输入频率 45~65Hz
输出电压 DC200-1000V
恒功率输出电压 DC300-1000V
单枪输出最大电流 250A
单终端枪数量 2
计量精度 1级
限流保护值 ≥110%
稳压精度 ≤±0.5%
稳流精度 ≤±1%
纹波系数 ≤±1%
效率 ≥93%(50%<PO/PN≤100%)
≥88%(20%≤PO/PN≤50%)
功率因数 ≥0.99  (50%负载以上)
谐波含量THD ≤5%  (50%负载以上)
 
安全功能
充电枪温度检测、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  接地保护、过温保护、低温保护、绝缘监测保护、极性反接保护、 防雷保护、急停保护、漏电保护.
工作温度 -25℃~55℃
工作湿度 5%~95%无凝霜
 
2、功能要求
2.1、充电策略
均分充电策略:充电功率单元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充电枪上。指各充电枪的负载率基本相同。充电功率单元优先分配到负载率高的充电枪上,使各充电枪负载率大体保持相同。
2.2. 电磁兼容性能
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严酷等级不低于3级。(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提供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3、直流输出回路短路检测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对直流输出回路进行短路检测的功能,充电机的短路检测在绝缘检测阶段进行,当直流输出回路出现短路故障时,应停止充电过程并发出告警提示。
2.4、人机交互功能
为方便充电操作,直流充电终端均配置触摸屏和读卡器,可通过触摸屏进行充电启停、查看充电状态和设置参数,同时支持刷卡充电。(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提供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5、噪声
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充电机在额定输出功率下且内部温度稳定后,在周围环境噪声不大于40 dB的条件下,距离充电机水平位置1 m处,测得噪声最大值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噪声级别要求
噪声等级 噪声最大值dB
Ⅰ级 ≤55
Ⅱ级 55~80
Ⅲ级 >80
根据不同的安装场所,充电机在使用时的噪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测值大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电机在安装时应加装额外的降低噪声的设备以满足使用要求。
2.6、安全自检功能
为保证充电安全,充电设备应具备插枪后安全自检功能,若有安全隐患,应发出告警提示。(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提供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7、充电监控系统要求
充电监控及管理平台应对充电站进行充电监控、管理、运维,并可实现对社会运营。可实现对车辆充电过程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充电页面的计量计费及支付,并对充电产生的数据进行存储、管理及统计分析。
2.8、输出电流设定误差
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额定值的20 %~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大于等于30 A时,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1 %;在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小于30 A时,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0.3 A。
2.9、远程操作断电功能
充电机具有远程操作断电功能,可通过后台或终端监控进行远程操作,切断交流接触器,保护充电设备及车辆安全。(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提供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10、充电机扩容
充电机应能并机扩展当充电机配置功率不能满足充电需要时,应能通过增加充电柜的方式扩展充电功率。扩展后,原充电机柜与扩展充电柜共同组成一套充电系统,具备自动功率分配功能,任意两个充电模块均可分配到任一充电回路上。
☆2.11、平台系统
提供自身平台,能够对充电用户及其相关数据进行独立管理,同时投标人需开放通讯协议,配合业主将充电桩(堆)接入业主指定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 如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和文字材料),并提供承诺函。

、充电桩质量要求
1、充电机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2、充电机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3、充电机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4、充电机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5、充电机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6、充电机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7、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8、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
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
、充电桩功能要求
1、充电功能
a.直流充电机应满足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和 GB/T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机和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对充电接口的要求。
b.充电机应具有为电动汽车安全自助式充满电的能力,充电机能依据电动汽车BMS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c.充电机应具备手动启动、定时充电等充电启动模式。
d.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
e.不采用VIN自动识别充电方式的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
2、充电技术要求
a.自动功率分配要求:终端均应具备自动功率分配功能,依据车辆BMS需求,在额定最大功率范围内,在同时充电的车辆间自动分配充电功率。
b.恒功率充电:直流充电设备选用的充电模块都必须具备恒功率充电功能,恒功率电压范围应满足300-750V,满足国内主流纯电动车辆工作电压要求。
3、定时限制充电功能
直流充电机应具有根据用户需求定时限制充电功能,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的合理调度。
4、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 27930-2015的规定。
5、主动防护过充设计
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6、计量功能
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精确度等级1.0级,电能计量装置具备1个RS485接口,通信协议遵循《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
7、通信功能
a.充电桩应具有与上级监控系统通信的功能,通信方式具备以太网、4G网络等。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自行配置工业级无线路由器(全网通通信模块,兼容4G/3G/2G频段,有线加无线双网互备)。
b.充电机应具备通过CAN网络与BMS通信的功能,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 27930-2015的规定,用于判断电池类型,获得动力电池系统参数、充电前和充电过程中动力电池的状态参数;充电机通过CAN或工业以太网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信,上传充电机和动力电池的工作状态、工作参数、故障报警等信息,并接受充电站监控系统的控制命令,执行遥控动作。
c.监控装置应具有对外隔离RS-232/485口、CAN口(用于与BMS和上位机通信)和以太网口,可实现远程通讯。
d.监控装置可通过SNTP网络对时装置连接进行对时,时间精度为1S。
8、锁止功能
充电枪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具有锁止功能,须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无法拔枪。当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或电动汽车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
9、超温断电
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降到工作范围可重新启动充电。
10、故障隔离功能
单把充电枪无法充电出现故障时,不能影响其他充电枪的使用。充电模块发生故障充电机能自动隔离,不能影响整机充电。
11、故障报警功能
当充电设备发生模块故障、功率分配故障、通讯故障、充电枪异常、意外断电等故障在平台端能及时发出声音和图文报警。
12、收费功能
支持按充电电能计费,支持配置包括费率时段、计费单位电量、计费费率、时段停车费等参数,账务管理模块实时读取电能表的电量数据,根据电能表的用电量和设置的计量单价。
、安全要求
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 GB/T 18487.1-2015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以下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4、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5、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6、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7、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启动急停开关;控制导引故障。
8、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9、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10、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11、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12、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13、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14、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15、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16、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17、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及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1、项目主要包括充电业务运营支撑平台,基础服务平台,充电设施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报表应用系统、充电运维管理平台。系统架构满足接入 500 个以上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指标;提供系统接口,逐步将充电基础设施设备信息接入管理平台;建立数据分析系统,以平台采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提供依据;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服务;具备兼容能力,满足可扩展的接口条件。
2、运营管理系统至少要包含以下功能:
(1)站点管理:站点设置,充电站信息维护管理。
(2)充电桩设置,充电桩信息维护管理。
(3)费率设置:可按不同客户群、时段设置电价费率,并且可下发到对应的充电桩。
(4)充电桩故障信息及告警功能:充电桩故障、充电枪故障、停机故障信息记录。完成充电过程中各类事件的历史数据记录及查询、相关越限报警及设备异常报警功能。对告警进行分级分类,根据告警等级进行推图、语音告警等行为。
(5)充电桩离线信息:系统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充电桩回馈,则判定该桩离线,记录充电桩离线信息。
(6)固件升级管控:可根据指定搜索条件查询需要升级的充电桩信息。
(7)交易管理:充电记录,充电交易记录查询与筛选。
(8)充电卡管理:用户充电卡查看、状态信息管理。
(9)充电记录与充电报文召测,可以查看和下载报文。
(10)充电监控:以地图及图行图线的形式显示充电站实时状态及位置信息。
(11)统计分析:各类统计报表按充电桩、用户、车辆牌照、峰谷充电量、充电时段等多角度统计充电桩各类数据。
(12)系统管理参数设置:对相关参数配置,如地图信息配置、网关秘钥、卡系接口信息配置、实时数据接口。
(13)组织管理:对单位组织机构信息进行管理、修改。
(14)角色管理:权限管控,管理员可分配自己下一级用户角色权限。
(15)用户管理:对成员用户进行管理授权。
(16)模块管理员:管理员给指定用户授权特别权限、敏感删除、修改权限。
(17)系统资源:用户可查询或下载系统资源,用户可从本地上传系统资源文件。
(18)设备参数配置:配置新接入的桩的关联关系。
(19)公告管理:用户发布系统公告,用户可在首页系统公告栏目查看最新发布的系统公告。
(20)系统登录日志:平台用户查看系统登录用户日志记录.
(21)充电控制
充电设备的控制与操作主要包括:对充电机充电、待机、停机的控制;充电电流,充电电压的设置等。充电控制可设置不同的充电模式。
(22)支持多种方式的充电操作,支持通过扫码、手动启停、定时启动等方式进行充电控制。在无网络连接情况下能手动启动充电,并在网络恢复时上传之前断网时的充电数据。
(23)平台软件维护
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后续系统维护及升级工作,并提供后续新功能的开发服务。
(24)数据存储
a)投标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搭建云端数据服务,建议采用阿里云或国内知名云服务器。云端设应用服务器和数据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并且通过云端专线连接本地备份服务器实时备份数据,实现业务数据的物理隔离和异地备份。充电桩故障告警、充电开始/结束时间、过压告警、过流告警、欠压告警、停电告警等均应有事件记录,事件记录具有掉电保持功能,告警信息支持实时远程上传主站。充电记录应能记录最后一次充电账单情况等。第一年租用的云平台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后续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支付。
b)建立本地数据存储,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设备做好本地数据存储工作,与云存储做好互备工作。
(25)收费体系
与采购人签订充电服务协议的各单位所属车辆充电服务收费采用单位内部财务结算方式。
投标充电设备(含运营平台)应具备独立的对外充电服务和移动支付收费功能,中标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人实现充电桩关联支付宝或微信等相关应用服务,实现手机端扫码解锁充电和移动支付功能。所有收款程序的收款帐号都应为采购人独立所有,收款不需经过其他帐号转入。
(26)平台接口
a)二次开发接口
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对平台具有二次开发能力。可以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能够接入采购人已有及后期实施的相关系统及平台。
b)开放接口
平台具有开放接口(OPEN API)。可以对相关第三方开放相关接口,以便第三方(包括:面向公众的网站、政府监管门户、厂商管理门户、个人用户门户、移动APP、其它设备等)能够接入平台。
(27)数据存储
完成充电过程中各类事件的历史数据记录及查询、相关越限报警及设备异常报警功能。
对告警进行分级分类,根据告警等级进行推图、声音告警等行为。
(28)与后台监控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桩与数据采集器通过无线传输/以太网通讯接口与后台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通信。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所投产品具有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检测报告;
3、2017年1月至今,至少有三个单项不少于100万的充电桩供货业绩。
、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2、为了保证本次项目顺利成功,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 XX 年的软件 7 天×24 小时售后技术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质保期内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需求,给出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安排,售后服务内容包括系统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开发、集成,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等供应商的关系。
4、使用前的操作、维护及安全培训。
5、中标供应商每半年做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安全隐患,并形成台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字并交业主保存。
6、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需提供以上售后保障承诺函原件。
十一、工程建设标准
供应商供应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地方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1、GB/T2423.1-200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2、GB/T2423.2-200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3、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ub:恒定湿热试验GB4203-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4、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5、GB7251.-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非专业人员可进行入场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
6、《电动汽车传到充电用连接装置》(GB/T20234.1-2015、20234.2-2015和20234.3-2015)。
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27930-2015)。
8、《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GB/T18487.1-2015)。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国际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以国家、国际现行最新标准为准。
投标人所报产品除满足上述技术标准外,充电桩必须为获得产品型式认可的合格产品,具备“CNAS”检测认证报告。
十二、其他要求
1、本技术要求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次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安装采购使用。它提出了充电站的功能设计、制造、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地面硬化的要求。
2、供应商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提供高质量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高质量产品。要求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安全经济的设备的产品。
4、设备采用的专利及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中标供应商保证采购人不承担有关专利技术的一切责任,且设备合同价不变。
5、中标供应商对整套设备和配套辅助系统负有全责。
十三、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与招标人预约后前往。
(联系人:赵扬,联系电话:13305530425)
十四、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6日
网址: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whyuntai.com/cn
十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到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新能源公司办公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月 5 日下午15:00。招标人在收到各投标人的书面疑问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解答。
(二)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用补遗书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文件将以书面或网络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修改文件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投档截止时间。
(三)招标期间,招标人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所发布的书面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
十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商务标
1、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2、投标售后服务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名)
3、投标报价函
4、投标报价表(充电桩设备按5年质保报价表及配套设施安装主要材料价格表)
5、经济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投标人按照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工程设计并编制设计方案和工程造价计算书,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单价。报价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需求和充电桩机型分别报价。
5.2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应详细研究明了本工程的全部招标需求、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情况,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
(二)资质证明复印件(含年检、年审记录,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书,并出具带有“CNAS”认证报告
(三)其他内容主要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一)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一正一副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另一份标明为“副本”,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和密封。封皮上注明“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充电桩供货工程”
(三)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表格栏目内容不得更改。
(四)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单位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十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或封装的。
(二)投标文件未采用打印件的。
(三)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表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内有两个(含)以上投标报价或不填写投标报价的。
(五)开标时如发现大写与小写数目有出入,以大写数目为准。总价不准确的以项目名称中单位报价为准计算合价,当合价大于总价以总价为准;当合价小于总价,以合价修改总价,并以修改后的总价为准。投标人应对此无异议,否则视其为废标。当累计错项达到投标报价的3%时,视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
(七)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十九、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一)投标报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内容需求,按充电桩型号、质保年限和配套设施给予分别项目报价。
(二)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根据自已的企业水平及将来存在变动的风险进行报价。
 二十、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并与2023年 8月7日上午10时前交入下述指定帐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开户单位: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人民路支行                   
银行帐户:22302249388100000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主要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后;未中标的于确定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二)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未按时参加投标、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承发包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的;
4、未按时缴回招标人的图纸及资料
5、未按时施工的、毁标、废标、弃权的。
二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月7日17时  
二十二、评标
(一)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详见附件1)
(二)评标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
二十三、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一)中标人在被宣布中标结果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应于三日内与委托招标单位办理承发包合同签定的各项手续。
(二)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都视同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三)中标人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中标人必须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工,如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
二十四、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总价30%。
2、项目工程整体安装、调试结束后,待验收(内部验收和政府验收)后,如政府未及时验收,内部验收后,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付至合同总价的95% ;
3、留5%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于一个月内结清(不计利息)。充电桩设备质保期五年。
4、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全天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十五、附则
本招标文件由安徽运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比较与评价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资信标评审细则(56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类似业绩(3分) 3分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具有一个充电设备销售合同供货业绩总功率达到≧1000kW,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原件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2 资质体系(5分) 5分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注:上述1~4条认证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且认证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 产品质量(13分) 11分 1、所投充电桩产品全范围充电效率不低于95%;
2、充电场站效率(充电场站效率=充电桩的直流输出功率/高压侧交流输入功率 )不低于93%;
3、在-25℃~55℃范围内稳流精度不超过±1%;
4、充电机具备过温保护功能,具备超温断电功能,设备内部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保护充电设备及车辆安全;
5、具备双枪同时为一个电池管理系统(BMS)充电功能;
6、直流输出母线具备防逆流装置;
7、具有远程操作断电功能
8、可以实现以两个模块为单位进行功率分配;
9、具有智能充电相关管理监控(服务)平台;
1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充电控制器软件;
11、充电模块输出电压不小于950V。
注:上述1~11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提供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所对应项不得分
2分 节能减耗功能充电设备交流输入侧应配置交流接触器,当设备检测未充电1分钟后,交流接触器自动分断,切断充电设备交流输入电源,节能减耗,提升充电设备功率因数。
注: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
4 技术参数及要求(22分) 22分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技术响应程度,配 置的对应性、完整性、合理性、稳定性、兼容性,技术指标偏离度进行评分。
充电桩技术参数中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22分。其中带☆项为必须提供项目,若不满足,本项不得分
注:以上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需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平台要求
(2分)
2分 支付充电数据采集和统计,满足对接现有平台。
6 售后服务机构 3分 为保证设备售后及时性和售后专业性。投标人需在芜湖地区已成立本地化服务公司。满足要求可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7 质保期 8分 1、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全天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满足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
2、免费质保期5年,满足5年得4分, 在满足招标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多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期的(不足一年的不计)加1分,最多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技术标评审细则(11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细则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
(5分)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及编制水平,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
实施方案内容详细阐述,对该项目有针对性产品特色亮点突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总体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选用产品方案、设备排产计划、货到现场时间、安装调试时间及整体进度计划等)。 投标人提供场站平面布置图(需投标人现场勘查,并提供经纬度照片)。
优秀得5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缺项不得分
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核验电子标书
2 培训方案
(3分)
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目标、课程、教材、时间、培训对象等。由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方案内容,综合评价打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缺项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3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针对该项目对运维工作人员配置、巡查排故方案及措施、故障级别划分以及根据各级别故障的响应时间、解决方案等评分,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优的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有层次、完整、可 行、有针对性、有突出亮点服务。方式适当,能够保证充电堆正常运营。
良的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相对全面、完整、可行、方式适当,总体上能够保证充电堆可靠运营。
一般的标准:未提出合理有效的售后服务方案。
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核验电子标书
 
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以专家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标按零分处理。
3商务标评审细则(33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1 报价 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价格扣除比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2)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给予联合体(4%-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4%-9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按(1)款执行;(本项目不采用)
(3)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给予(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文件,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
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特别说明:
1.上述评分细则各分项中要求开标时提供样品、软件各功能演示的,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提供样品或者进行功能演示,其对应项不得分。
2.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
5.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招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技术标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产品技术描述
1)整体概述、产品技术参数一览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相关检测实验报告;
2)免费保修、保养期限、售后服务
(5)制作、安装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
(7)承诺
(8)其他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x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工程名称)     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及处理一切与招标有关的事宜。
     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资质等级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9 主营范围
1、                                                  
2、                                                  
3、                                                  
4、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主要代表性业绩: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投标产品技术描述
 
1、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
2、货物技术描述及供货范围
 
五、制作、安装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六、售后服务计划及措施
 
七、 承诺
1、承诺全部充电桩是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产品,充电桩质保期 年,提供充电桩监控运营平台。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承诺。
 
八、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商务标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致:                          :
1、根据                 工程招标文件,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工,并承诺在         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达到        标准。质保期为        年。
4、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愿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接受此约束。
6、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司签约。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工程名称)     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及处理一切与招标有关的事宜。
     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四、招标答疑、澄清材料、控制价的复印件(如有)
 
 

 
 
 
五、报价书
(一)汇总表
项 目 名 称  
综合单价 大写:                       
小写:                       
数量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其中:充电桩设备            元
管理系统              元
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清单
 六、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