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并通过客运场站和线上售票平台公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要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通知”强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车辆停运或低负荷运行转向复工达产衍生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对驾驶员全面开展一轮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要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开展体温检测,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要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
“通知”要求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视频培训、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道路客运经营者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当前道路客运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要畅通12328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接诉即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违规甩客倒客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督导、行业监测,及时纠正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道路客运服务、限制客运车辆正常通行等过度管控行为,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应开尽开”、安全有序。(摘自国家交通运输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