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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公司有望拥有定价权
新闻作者:张孝祥摘编  发布时间:2015-12-07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一组被广泛引用的数据显示,我国道路运输业拥有上千万营业车辆,从业人员超过4000万人,但这一支柱产业却 因市场化脚步过慢而屡遭诟病。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 年,基本实现道路客运由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其中,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完善道路客运定价机制,逐步推进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 价格管理制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说法意味着道路客运公司将拥有一定价格“话语权”。
  “定价权”破冰
  道路客运企业主要指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业务的企业。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道路客运行业,特别是班车运营公司大多采取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定价机制,虽然近两年来,部分地区开始尝试推行政府指导价模式,但效果并不显著。
  此次意见提出,要逐步推进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与油、气等能源价格联动机制。精简道路客运价格调整审批事项,道路客运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下自行调整道路客运价格,不需要报批,只需提前向社会公布。
  同时,交通运输部还将试点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除农村客运外,其他道路客运班线价格交由道路客运企业 依据运营成本、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和市场供求状况等自主确定,同时,对于竞争充分的客运班线或城市间与高铁平行的客运班线,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由 道路客运企业自主定价并向社会公布。
  “据我了解,现在客运班车的价格,大部分是由政府主导,这就使运营企业没有办法根据市场变化来改变价格,且政 府定价往往多年不变,与市场发展状况不符,所以如果能够给道路客运企业更多定价话语权,那对于整个行业将是一大利好。”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教授李瑞敏告 诉北京商报记者。
  对民资影响更大
  对于道路客运企业来说,公司的运营成本受多重因素影响,包括燃油价格、保险费率变更、路桥费用调整以及节假日 等。以春运为例,乘客回家过年,所以常常出现去程满载,返程空载等情况,加大企业经营压力。“其实,道路客运企业早就盼着能够拥有一定的价格话语权了,” 一位客运企业工作人员称。
  业内普遍认为,意见一旦出台,改变的不仅是道路客运的价格,更重要的是改革了行业管理方式,也就是从以前公路客运价格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这样就给了运输企业更多自主权,企业可以在不突破政府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自主调节。
  但也有不同声音质疑,道路客运交通要承担很大社会责任,是公众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所以一旦放开价格,要谨防两种极端情况出现,一个是从行业层面要防止企业间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另一方面,从保障人民出行来说,也要遏制企业哄抬价格。
  不过对此北京一位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负责人称,意见对于民营企业以及竞争充分的客运班线方面可能会影响较大,但对于大部分公交运营集团来说,价格应该不会轻易变动,因为牵涉面太大,且从技术层面上,要调整刷卡金额也难以实现。
  旅游包车价格指数将形成
  除了客运班车外,意见还明确,要完善旅游客运企业与旅行社的价格协商制度,逐步形成旅游包车市场价格指数,遏 制“零团费、零车费”等不规范价格行为。此外,还要稳步推进道路客运站收费机制改革,将联网售票、实名制售检票等纳入收费规则,并将道路客运站收费标准与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综合考评结果挂钩。试点推进客运站收费的市场化改革,由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依据服务项目和服务品质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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